這幾年來,有趣的人事物越來越多。
特別有趣的就是部份媒體的一些記者也開始有BLOG。
BLOG 對於很多人來說,是一個留下個人心情記事的地方

但是,很多人對於這種東西其實與網路世代出生的我們來說,理解度很低
對於他們而言
●電腦只是一個家電
●哇, blog 很棒喔,最近大家都玩這個。於是公司告訴他們有這個東西之後,他們也很快樂的玩。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一如平凡普羅大眾

於是就出現這種事件
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peng/archive/2006/11/20/2754.html

彭小姐就我對她文章的觀察。她是一個虔誠的教徒,她有她的政治立場,她寫過書,文筆還可以。 句點

但是她不是一個真正懂球的球迷。當然,很多PTT 上的鄉民或者我們也不一定是

一個一般人寫篇自己的觀點在blog 上沒事

只是這位彭小姐沒搞懂自己是位媒體人,自己的blog 在公司網站上。
自己的心情隨筆固然有其自由隨寫。不需要花多少功夫去瞭解也可以高興寫什麼就寫什麼

但當這樣一篇也許是她的工作心情的文章貼在這樣的地方。就引起喧然大波

這件事我有這樣的評論

1. 這個人不懂棒球,對自由市場定義也不瞭解。
2. 由1來看,這並不是問題
3. 但是她貼在公場合的BLOG
4. 所以問題產生,然後波及她的公司與同事。

我想彭小姐一定沒搞懂blog 對於她以及公司的意義為何

反商以及不懂棒球,以及對於公眾人物對社會應付出的責任有莫名其妙的道德感這都還好

很多人都會這樣。

只是在一個公眾的場合去評論一件自己根本不懂的事,只會引來非議。
而且會被貼上--> 這個人代表報社的, 這個人是記者

假設今天她知道她講的話就是報社的門面,報社的公告。

會這樣寫嘛? 大概不會。

不過誰知道

這世界也有裘必勝這號人物可以快樂的生存。

我想,快點搞清楚搞一個BLOG 出來的目的到底為何,對於這些文章是否要先經過審核與確認,都是這間報社的公司必需快點想清楚的事
不是因為BLOG好好玩,好棒,好炫就拿來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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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vvik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